| 申办外资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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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2 11:05 文章来源:长汀县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一、工商登记注册公司
1、有限公司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
全体股东的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登记机关制式表格);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申请设立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公司董事会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制式表格);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体股东盖章(签字)的公司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3、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件)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资信证明,如为外文,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文件。中方投资者为国有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和批准文件);董事会名单及董事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企业住所使用证明;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开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流动人口暂住证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使用证照(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提供);涉及前置审批条件行业的提供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批准文件复印件;从业人员花名册;变更登记的填报相应的变更登记申请表,根据变更项目提供上述相应的文件;登记时提供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对。
5、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注册书(登记机关制式表格);组织章程(经主管部门批准盖章,组建负责人签字);验资证明或资金信用证明(国资局、会(审)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打印),身份证明(登记机关制式表格);管理人员名单(登记机关制式表格);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的应附产权证明,租赁的应附租约);专业技术、财会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名册;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税务局办税所需材料:
1、开业税务登记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同、协议书;经营场所证明或租凭合同;银行开户证明;全国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外经委批文,证书(涉外企业);申请报告;领填税务登记表。
2、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
申请认定报告书;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五份);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会计人员资格证明;企业章程;经营地址、存货地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开户银行帐户证明;验资报告;企业代码证;防伪税控操作员证。
3、申请福利企业“先征后返”资格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县(含)以上代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安置残疾职工的有关材料(残疾人员名册、县以上医院残疾人员检查鉴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和用工合同);申请“先征后返”资格书面报告;《福利企业利税分配使用表》;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三、其它手续需提交材料
1、申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表;申办外商独资企业申请报告;关于申请批准外商独资企业《章程》的报告;外方资信证明原件;外方合法开业证明(注册登记证、商业登记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台胞回乡证;董事会成员、法人代表、监事委派书;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监事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一寸相片四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外方单位公章;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提供申办外商独资企业材料的基础上,另需提供中外双方签订的《合同》。
3、申请外贸流通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要求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其符合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提交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五份。
4、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
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需要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证明其符合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提供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五份。
5、办理土地使用证及建设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
建设用地申请表(登记机关制式表格);建设用地申请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及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500红线图;1:500土地使用现状图;厂的总平面分布图;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开发区批复、合同)在开发区办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出证金收据。
6、办理外商在汀常住证企业或个人申请报告;身份证、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站);营业执照;外经部门审发批准证书(复印件)。
7、电力公司办事程序。
首先客户提供申请资料,由电力公司客户中心(供电所)受理后,转电业公司工程部确定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施工前客户应预交工程费用的70%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施工结束组织竣工验收后送电前客户应结清全部工程费用并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结算协议。
9、扩大公司经营范围所需材料:
公司申请报告(附所属镇《街道》财政经济办公室意见);董事会纪要;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交合营双方签订的修改补充合同及章程修改条款;独资企业需提交章程修改条款;年产品计划表;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10、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材料:
公司申请报告(附所属镇〈街道〉财政经济办公室意见);董事会纪要;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交合营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及章程修改条款;独资企业需提交章程修改条款;境外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应提供进来设备及零配件清单;合资、合作企业中方增加投资的,中方应提供验资报告;外方增加投资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年产品计划表;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11、办理股权转让所需材料:
公司申请报告(附所属镇〈街道〉财政经济办公室意见);董事会纪要;股权转让协议书;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交合营双方签订的修改补充合同及章程修改条款;独资企业需提交章程修改条款或新章程;新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的董事委派书, 国内人员须提交非党政机关任职证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12、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公司申请报告(附所属镇〈街道〉财政经济办公室意见);董事会纪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交合营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及章程修改条款;独资企业需提交章程修改条款;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四、长汀县进出口业务服务中心服务范围
1 、联系龙岩市口岸办、长汀火车站、厦门中远集团龙岩分公司驻长汀办事处;
2、代办进出口货物有关手续; |